国际法学院党委会议事范围
学院党组织会议讨论和决定的主要事项包括:
(一)学习、宣传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重要决策、决定,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重要会议、重要文件和重要指示精神,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。
(二)研究决定学院关于党的政治建设、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、纪律建设、制度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事项,不断提高基层党建质量。
(三)研究决定学院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工作,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,研究决定党员发展、教育、管理、服务等相关工作,不合格党员处置、违纪党员处理,党内表彰等;研究决定党员队伍建设工作重要事项;研究决定学院党支部设置、党组织换届选举等重要事项。
(四)研究决定学院思想政治工作、意识形态工作和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事项,维护学院安全稳定。
(五)研究决定学院党的重要活动实施方案、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总结,阶段性重要工作安排等。
(六)研究决定学院相关干部工作的重要事项,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,研究决定干部教育、培养、考核、奖惩和监督的相关事项。
(七)研究决定学院相关人事工作的重要事项,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,研究决定教职工年度考核、提职晋级和师生评优评奖的相关事项。
(八)研究决定学院党建经费和党费的使用。
(九)研究决定学院统一战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。
(十)研究学院办学方向、改革发展、教师队伍建设、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学院重大事项,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。
(十一)研究学院工会、共青团、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。
(十二)需要由学院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。